三十岁是曾国藩一生最重要的分水岭。
曾国藩之于后人的最大意义是,他以自己的实践证明,一个中人,通过“陶冶变化”,可以成为超人。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真诚地投入自我完善,他的本领可以增长十倍,见识可以高明十倍,心胸可以扩展十倍,气质可以纯净十倍。愚钝之人,通过自我磨砺,也可以看得透,立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浮嚣之人,也可以变得清风朗月般从容澄静。偏执之人,亦可以做到心胸开阔,不矜不伐。
三十岁,不仅是曾国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个重要起点。
正是在三十年这一年,曾国藩立下了“学作圣人”之志。
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对自己全方位的改造。他的办法是“日课”。他每天从起床到睡觉,吃喝拉撒睡,都进行自我监督。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监督检查自己的一举一动。他每天都要用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回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要甄别出来,记载下来,深刻反省。
曾国藩给自己规定了以下基本学习日程:每日楷书写日记,每日读史十页,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这是必须完成的课程下限,除此之外,他还每日读《易》,练习作文,整个学习的效率大为提高。
但是,一个人想一下子改个久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当然不是那么容易的。曾国藩为人交游广阔,又十分享受社交生活,因此虽然立下志向,也难免有因为交游影响学习的事发生。比如当年十月十七日,曾国藩早起读完《易经》,出门拜客,又到杜兰溪家参加了他儿子的婚礼。参加完婚礼后,下午本想回家用功,但想到今天是朋友何子敬的生日,于是又顺便到何家庆生,饭后又在何子敬的热情挽留下听了昆曲,到了“初更时分”才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家中。当天晚上,他在日记中对自己下午没能回家用功而是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进行如下反省:何子敬的生日其实可以不去,但还是去了。这就说明自己立志不坚,行动不能斩钉截铁。“明知(何子敬生日)尽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周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随流的意思。总是立志不坚,不能斩断葛根,截然由义,故一引便放逸了”,决心“戒之”。
及至十一月初九日,他上午到陈岱云处给陈母拜寿。饭后本打算回家学习,结果在朋友的劝说下一起到何子贞家去玩,在那里和人下了一局围棋,接着又旁观了一局。在看别人下棋时,他内心进行着激烈的“天人交战”。一方面是想放纵自己一次,痛痛快快玩一天算了,另一方面却是不断想起自己对自己许下的种种诺言。终于,一盘观战未了,他战胜了自己,“急抽身回家,仍读兑卦”。
征逐之习可渐改,意气之过则须立克。曾国藩修身之始,另一个着力点是改掉自己的暴脾气。
和大多数初入社会的青年一样,刚到北京的曾国藩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为朋友,就掏心输肝,同时也要求对方对他毫无保留,缺乏人我相交必需的距离感和分寸感。
儒学要求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首先从自己身上找根源。反省到了与郑小珊冲突中自己也有错误,曾国藩马上登门主动认错。与郑“欢笑如故,前嫌尽释”。
对于自己最爱犯的“言不由衷”、“虚伪”、“浮夸”,他也是高度警惕,时时自我监督,一犯就自我痛责,绝不轻轻放过。
有一次他到陈岱云处,“与之谈诗,倾筐倒篋,言无不尽,至子初方归。”当天晚上他这样批评自己:“比时自谓与人甚忠,殊不知已认贼做子矣。日日耽著诗文,不从戒惧谨独上切实用功,已自误矣,更以之误人乎?”
至于戒“色”,他也确实动用了大量心理能量。一旦自己动了色心,多看了哪个美妇人一眼,他回家就立刻记下来,痛切自责一番。对于夫妻恩爱,他也要求自己能省则省,能免就免。他下定决心“日日自苦”,通过每日勤学苦思,把精力耗尽,“如种树,斧斤纵寻之后,牛羊无从而牧之;如燃灯,膏油欲尽之时,无使微风乘之。”以求“不至佚而生淫”。
圣人标准实在是太超绝了。它要求人每一分钟都展开对自然本性的搏杀,那真是针针见血,刀刀剜心。作为一个禁欲主义者,他损失了许多做人的乐趣。